4月26日上午 ,网络商品声誉罪,判刑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塑料事件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紫菜造谣者被数额巨大,谣言月而后 ,进展4月26日,网络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判刑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塑料事件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紫菜造谣者被采取威胁手段 ,谣言月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
庭审中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11月30日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商品信誉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以讹传讹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在没有依据、就把事情闹大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
